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类,对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收费,收取较高污水处理费用。居民、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户的初始征收标准分别为0.84元/吨、1.09元/吨、1.26元/吨。
其中,特种行业主要包括电镀、漂染、鞣革、造纸、洗水、印花(湿式)、畜禽养殖、洗车、洗衣、餐饮酒店、桑拿、沐足等。为鼓励污染企业进驻环保专业基地,促进工业废水集中规范处理,改革方案明确,凡进驻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的特种行业相关企业,按非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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