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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莞房管局:禁止收取“快证费” [打印本页]

作者: liefitianzi    时间: 2014-3-21 11:30
标题: 东莞房管局:禁止收取“快证费”
   成交一套二手房,中介首次计价费用项目最多可达40多项;买房心切,大多买家为“快证费”、“按揭服务费”等买单;而有些对公业务实际不需要费用,但中介照样收费……3月14日,某媒体黄金楼市独家报道《起底中介收费潜规则》,在市民和业内引起较大反响和讨论。本周初,主管中介行业的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回复记者明确表示,禁止收取快证费、办证费等不合理的交易费用,如有中介公司在办理交易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则可向该局举报。
  一旦收取“快证费”可向房管局举报
  在二手房中介市场,除了买房的中介费和代收税费,中介公司的收费名目可谓五花八门,如已经在行业内较为普遍的有“办证服务费”、“快证费”、按揭服务费等,尤其是“快证费”,是为房产证提速办理而使用,给予疏通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关系户的“茶水费”。
  对于中介机构在为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程中可能涉及乱收费的情况,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郑浩辉接受采访时也明确指出,“快证费绝对禁止”,但是由于物价部门并无对服务性的收费内容进行立项,因此服务性收费受到市场调节,“本着双方协商、企业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就视为双方意愿的行为。”
  日前,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针对中介乱收费等问题也明确回应,禁止收取快证费。房管局表示,“如果在办理交易过程中,中介公司(向顾客)收取‘办证费’、‘快证费’等费用,业主(顾客)可向我局举报。”



作者: 笔记本    时间: 2016-5-1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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