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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莞:企业入库最高可奖300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顿159    时间: 2016-11-14 19:56
标题: 东莞:企业入库最高可奖300万元
  昨日上午,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政策宣讲会举行。会上,市科技局对近期出台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高企培育资助新政策做了解读,并提醒东莞企业及早准备,用好相关资助政策,加速做大做强。
  据了解,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实施细则》,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出库的企业,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的比例计算补助额,最低30万元,最高为300万元。
  可同时享受入库出库奖补
  近年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到去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986家,培育入库企业数量776家,在全省地级市中位列第一。
  根据日前出台的《实施细则》,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力度再次加大。据了解,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企业入库当年按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额不足30万的企业按30万元奖补,超过300万元的按300万元奖补。
  同样的,对于出库企业,也给予最低30万元、最高300万元的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是指已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据介绍,企业同一年度通过培育入库和出库的,可同时享受入库奖补和出库奖补。
  入库企业需满足八大条件
  据介绍,根据《实施细则》,入库企业需要满足八项条件。其中包括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等。
作者: 小飞飞    时间: 2016-11-14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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