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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廉租房保障申请开始受理 [打印本页]

作者: poo    时间: 2012-3-20 14:41
标题: 廉租房保障申请开始受理
  保障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保障方式包括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房屋修葺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今年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困难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房屋修葺4种保障方式,提出申请。
  据悉,此轮申请将按照今年1月印发的《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行,保障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东莞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但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东莞户籍,且在东莞工作或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低保线2倍以下,即880元(含880元)之下;家庭人均资产在年低保线10倍以下,即52800元(含52800元)之下;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违反计生规定的超生家庭经处理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才能提出申请。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带齐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业务部门(规划建设办或房管所)进行登记并领取申请表。
  正式申请则需要收入、资产、计生等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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