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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3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敖某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主动到广州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资料图 2011年11月21日上午,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教学楼6C和6D之间的4楼女厕发生一起命案,大二女生梁某在厕所内被害。 案发后,公安机关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经媒体报道后,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日上午,该起命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庭审并未公开。 记者从梁某家人处获悉,他们要求嫌犯敖某的家属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约320余万元。 庭审现场 死者家属索赔各项损失320余万元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法院审判大楼外见到了梁某的家人和代理律师。 其代理律师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梁某家属的意愿,已经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告敖某,要求判其死刑。 同时,梁某家属还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约320余万元。 梁某的父亲说,敖某在事发时存在主观恶意,在猥亵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让梁某认出自己,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女儿杀害,因此要求判处敖某死刑。 “敖某曾5次作案猥亵女性,就在案发前一晚,还在学校一楼楼梯间得手,侵犯一名在校女生。”梁父说,在昨日的庭审中,出于保护受害人隐私,报案的女生并没有出庭作证,但警方已经取证。 此外,梁父还告诉记者,昨日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敖某的父母也没在法庭露面。 案件回放 实施猥亵不成将其残忍杀害 2011年11月21日上午10时20分许,松山湖警方接到报警称,在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教学楼洗手间内发现一名女子躺在地上,后经120医生证实该女子已死亡。 经查,死者梁某(女,19岁,贵州仁怀市人,系该学院学生)额头有伤,现场有血迹。 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 11月23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敖某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主动到广州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当日上午,大四学生敖某在该教学楼6栋C区4楼404教室中等候作案目标,半个小时后敖翔见同校大二女学生梁某独自一人进入C区4楼的女厕所,便尾随进入并将厕所熄灯反锁。 待其上完厕所后,敖某即上前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抵住梁某的脖子,将其控制并戴上眼罩后实施猥亵,不料过程中梁所戴眼罩脱落,发现敖某所使用水果刀放在旁边地上,于是梁某捡起水果刀反抗将敖某双脚划伤。 随后在争夺水果刀过程中,敖某掐住梁某脖子,并将梁某的头部猛烈撞击地面,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