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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食药安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紧急通知》,称本月8日大岭山镇发生一起企业员工因私自上山采摘野生蘑菇,加工食用后5人中毒的事故,提醒广大群众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 了解到,中毒的5人先后转诊至东莞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其中2人症状较重,已入市人民医院ICU监护。近年来,我市出现误食野毒蘑菇致死的案例屡有发生。2013年曾有25人发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导致4人死亡;2014年,东莞谢岗一家三口误食毒蘑菇3人相继死亡;清溪食药监分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采摘煮食野蘑菇等野生植物,预防误食有毒植物中毒。 时值多雨季节,气温回暖,野蘑菇生长旺盛,一些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相似,肉眼和经验难以辨别,极易误采误食而引起中毒。另外,在野外,无毒蘑菇往往与有毒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有毒蘑菇菌丝沾染,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蘑菇,仍有中毒可能。市民如误食有毒植物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头晕、头痛、四肢乏力等症状,要立刻进行催吐,将未消化的有毒植物排出体外。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最重要的是,务必立刻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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