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东坑王某(女,1981年生,贵州省人)于2007年1月,经贵州省织金县艾滋病性病皮肤病防治中心确诊患有艾滋病。她本人当时知道自己患艾滋病。2012年9月开始,王某任在东莞石排镇谷吓村旧围鱼塘附近一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soso_e126:} 其间多名嫖客没有戴安全套,王某仍与对方进行性交易。
2013年9月24日16时许,王某与一男子谈好以3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该男子依旧没有戴安全套。过程中民警在上述出租屋将两人当场抓获。后经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王某H IV-1抗体呈阳性(即患有艾滋病)。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涉嫌“传播性病罪”。该案成为第一法院有史以来受理的首宗“传播性病罪”刑事案件。目前该院刑庭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背后是什么情节确实值得我们去思考?她是否被人所操控,变成赚钱工具?{:soso_e115:} 还是生活所迫?为了生存? 为了报复天下间的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