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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23aszx 于 2016-6-8 09:36 编辑
本人于2012年11月22号在东莞道滘富盈水岸华庭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签订2013年12月31号交楼,但富盈新城建造有限公司,为了逃避责任,在未达到收楼条件下,强制业主收楼,后经过广大业主维权拒绝收楼。实际这样不诚信开发商他们因一直欠建筑工人款,工人不停在与他们追欠款。他们无视广大业主,随心所以更改小区规划,用虚假的模型样板来诱导业主。更气愤的事,我们小区到2014年12月29号,才达到国家三方验收合格,富盈水岸华庭才具备交楼条件。按合同,整整推迟364天。合同上清楚些到推迟交楼,按楼款万分之一,日付。但截至今天,富盈新城建造有限公司迟迟未付违约金给业主,但强制让签用违约金抵管理费不合理合同。试问政府,这样的垃圾开发商,怎能让他们胡作非为呢?希望政府能了解民生,还一个公道给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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