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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东莞公积金中心:“未经考核支付手续费”非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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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22:4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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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支付手续费7000多万 公积金中心被曝多项问题》追踪
  日前广东省审计厅公布审计报告,其中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存 在 单 位 参 缴 率低、一人多户现象、对银行承办归集公积金滞留情况未予监管,不考核银行承办业务质量就直接“花”出去手续费7 0 0 0余万元等多项问题。昨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此次针对2013年至2015年6月审计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与东莞经济结构制约、系统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条件有关,其中涉及资金管理系统的风险漏洞目前已被技术解决。
  单位参缴率未及三成
  回应:行政执法权有限 缴存扩面难度高
  省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显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虽然逐年增长,公积金整体运行较好,但是审计后也发现了东莞市存在公积金参缴率较低的情况,其中东莞市公积金单位参缴率并未超过30%,也就是东莞市公积金单位参缴率至今未达三成。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东莞市已缴存单位数2.7万家,已缴存职工数为101万人,“虽然缴存覆盖率较低,但缴存单位数、人数和资金规模都在全省排名前列,在地级市中数一数二。”至于单位参缴率低下的原因,东莞市公积金中心认为与东莞特殊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等多方面因素有关,比如东莞非公企业数量多,占比重,大部分非公企业出于节省成本考虑,不愿主动建缴;同时外来务工人员缴存意愿不高,已缴存职工因工作变动销户量大等。东莞公积金中心坦言“国家有关法规对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支撑”,甚至于坊间流传着“当地政府会出于招商引资、稳定企业经营的出发点,相对放宽公积金缴存压力”。相比起社保扩面等类似政府保障性工作,东莞公积金的行政执法权有限,全市仅64个人员编制。
  资金滞留风险
  回应:历史遗留问题 早已技术解决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时,陈述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对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监管不到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归集银行滞留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汇缴款和贷款回收款的行为未予监管。
  对此,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回应,归集银行滞留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汇缴款和贷款回收资金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东莞市原大部分财政统发单位只使用一个单位公积金账户管理统发人员及非统发人员的汇缴业务,但这两部分人员的费用和管理模式不同,资金汇缴时间不一致产生;至于贷款回收资金滞留,则是因银行系统流程限制或非工作日停止人工回收等原因,自2014年6月中心新系统上线后,由中心自主发起扣款并实现实时到账,该问题已不存在。中心主任王海明强调,以上问题的出现乃银行系统和东莞人员编制制度等历史遗留,“并非主观人为”,审计后已协同归集银行,推动财政统发单位实行统发人员与非统发人员分户汇缴,目前已实现所有东莞市直财政统发单位分户汇缴,能够实现汇缴入账时间与资金到账时间同步,不存在超时滞留问题。
  未经考核支付手续费7000多万
  回应:并非违规支付
  此外,审计报告中还提及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对银行承办业务存在“未经考核支付受托归集业务银行手续费”达7000多万元。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解释称:省审计厅的审计报告中所述的是我中心“未经考核支付受托归集业务银行手续费”,并非“违规”支付。南都记者在广东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粤审社报【2016】83号)中看到,审计部门认为:东莞公积金中心未经考核便支付承办银行归集手续费的做法“不符合2011年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书第十五条‘手续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计算’及2015年签订的协议书第四条‘归集手续费与乙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要求”,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东莞市政府应责成公积金中心按规办事。记者黎明 实习生黄慧萍 
沙发
发表于 2016-8-19 23:22: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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