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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东莞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面积要控制在143平方公里以内 制图/李伟杰
管好用好土地,规划必须先行。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特别强调:东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市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6万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平方公里以内,相当于一个清溪镇的面积那么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000公顷内
据悉,《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管理基本目标的基本手段。而根据《通知》,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东莞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同时,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2006年至2020年,东莞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要控制在400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不少于4000公顷。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24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9031公顷。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不能超过95600公顷
《通知》特别指出,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6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9平方米以内。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平方公里以内。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我市中部地区要强化耕地保护,推进旧城改造升级;北部地区促进城镇组团式发展,形成良好人居环境;东部地区要推进土地复垦开发,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严格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标准,鼓励农村居民点集中布局,促进城镇组团式布局;西南部地区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综合发展,适度开发沿海滩涂资源。
东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规划负总责
《通知》要求,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同时要严格实施《规划》。《通知》强调,东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市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建设用地
焦点1 建设用地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不能超过143平方公里
《规划》透露,到2020年,东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不超过143平方公里,这是多了还是少了?
对此,记者致电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及规划科主要负责人,咨询上一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均未得到正面回应。而记者查阅东莞各镇街土地面积发现,143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清溪镇土地面积大小。而清溪镇面积高居东莞所有镇街中的第二位,仅次于虎门。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未来的大城区范围,即东莞市莞城、南城、东城及万江4个街道和寮步镇西北7个自然村(下岭贝、岭厦、新旧围、霞边、横坑、竹园和上屯),总面积237.6平方公里。
也就是说,在未来的8年里,东莞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面积,不能超过总面积的约6成。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表示,6成可作为建设用地面积,已经是很高的比例了。这极有可能是国家考虑到东莞转型升级,需要大量的土地作为载体,故此给予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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