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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严小康免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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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23:3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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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严小康同志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严小康同志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东莞市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免去卢伟琪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免去黎志辉同志中堂镇党委书记职务,同时免去镇人大主席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责令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在全市范围公开道歉;免去何成同志中堂镇党委委员、中堂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免去邓金祥同志黄江镇党委委员、黄江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免去张国贤同志虎门公安分局博涌派出所所长职务;免去王沛基同志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长职务;免去李太山同志凤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长职务。
  中堂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所长张伟斌、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所长叶玉新2人因对110报警处置不力,严重失职,日前已受到撤销职务处分。


沙发
发表于 2016-5-10 03:54:17 | 只看该作者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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