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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8月14日星期日晚7点30分左右,当时本人在寮步镇下岭贝公交站准备上粤SC0291号牌L4东莞汽车总站至樟木头的公交车,因当时上车人较多,而且天空还下着中雨,致使前门投币处挤满了人,但我看到后门空间还有很多站人的位置,轮到我准备投币刷卡时司机就迫不及待的把门关了,于是我冒雨在车前叫司机开后门刷卡上车,司机拒不搭理,更加可怕的是司机居然故意开车撞我,把我撞的后退停下,然后继续开车撞我后退停下,连续撞了我三次,然后我只能放弃并拔打110报警电话,110说是这种事归交警管并要我打122报警电话,我打了122报警电话,交警问我有没有受伤,我说手臂处只有轻微的摩擦,交警说没有受伤要归交通局管理,然后要我明天打交通局电话,说交通局晚上没有人接电话。明天打交通局电话希望然给我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公交车有行车记录仪和我拍照的证据,我的诉求如下:
一是东莞巴士公司做为东莞的国企单位,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野蛮行为?
二是司机故意撞人的行为有没有违法,有没有职业道德,能不能吊销司机的驾驶证或汽车从业资格证?
2016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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