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原系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驻点在东莞市某银行工作。2012年7月4日14时许,客户郭某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遗失一张银行卡。后王某通过银行电脑为郭某办理查询余额业务时获悉郭遗失的该张银行卡密码。 巧合的是,15时许,王在银行服务台上拾得郭遗失的该张银行卡。 之后,王某携带拾得的银行卡来到另一家银行,在柜员机上分多次操作取走郭某银行卡内共计1.8万元。同月8日,王某将此事告知一个同事。后该同事通过银行负责人联系到郭某,并与王某一起将1.8万元退还郭,另赔偿郭2000元,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同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骗得信用卡恶意取款 2011年5月23日6时许,湖北男子陈某伙同5名同伙(另案处理)经密谋后,在常平公交车上,伺机用易拉罐中奖的方式骗取乘客财物。途中,一名同伙拉开一个健力宝易拉罐,假装不小心将饮料溅到身上,另一名同伙随即谎称已中奖并倒出易拉罐中事先放进的“奖牌”。陈某等人在旁起哄称中奖金额是8万元,同时极力劝说被害人曹女士购买该“奖牌”去兑奖。后陈的同伙以换购“奖牌”为由骗得曹女士一张邮政储蓄卡及密码,逃离现场后取走卡内存款11200元,共分赃款。 捡他人信用卡恶意取款 2012年5月16日9时许,四川男子付某在厚街镇珊瑚路中国建设银行柜员机取款时,发现柜员机内有一张张某的银行卡,遂从该卡内转账2万元到其自己账内,后又分两次取走张某卡内1万元。随后,付某携卡逃离现场,并将张的银行卡扔掉。 2012年6月7日,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破案后,付某家属已退还3万元给张某并获其谅解。 使用伪造信用卡诈骗 2006年6月份,辽宁男子史某平伙同伍某棠等五人在广州市密谋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实施诈骗活动,史负责驾驶车辆接送陈某明等人并负责销售骗得的机票,伍某棠提供伪造的国际信用卡等作案工具,其他三人持伪造的信用卡刷卡购买机票、购物。 从2006年6月16日至6月27日,史某平等人先后在厚街镇、常平镇、长安镇作案多宗。史某平参与作案十五宗,诈骗金额为22万多元。2010年9月29日,史某平在广州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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