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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东莞一企业环境违法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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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20: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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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港
  近日,位于沙田镇大泥村的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将面临停产整改和10万元罚款。
  近期,沙田、虎门港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位于大泥村的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金加工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设有除油、喷粉工序和冲床、焊机、开料机、切料机、半自动喷粉生产线、清洗池等设备,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部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清洗废水溢出到排水槽后排放至下水道。依据规定,环保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和罚款10万元的决定。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案件。”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表示。
  近几年,东莞市开展商事登记改革,取消环保前置审批,不少企业有所误解,认为在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后即可动工建设甚至投产经营,导致非主观故意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环保审批取消前置并不是取消审批,商事主体仍然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依法经环保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否则,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将面临相关处罚。余晓玲、通讯员黄玫瑰
沙发
发表于 2016-5-13 20:15:52 | 只看该作者
好吧,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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