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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社会人员也有机会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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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12:4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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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这份工作因为受人尊重、收入稳定又有带薪寒暑假而成为许多人的职业理想。记者近日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2012年东莞市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即将于9月展开,除了在编在职的教师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认定。
  需东莞户籍或人事档案在莞
  根据市教育局近日公布的《关于2012年东莞市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只要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东莞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市人才服务中心且工作单位在东莞的人员就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认定。认定对象除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在编在职教师、往年取得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外,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也包括在内。
  学历鉴定可直接到省学历认证中心办理,或通过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代理点办理。此代理点只在下午上班时间办理,电话为:22680795。
  社会人员普通话需达二级乙等以上
  要获得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也不能马虎。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而东莞在职在编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但如果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与教学岗位层次不一致的,仍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仍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此外,要具备教师资格还需要通过由市教育局专家审查小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2:50:15 | 只看该作者
  9月15日开始网上报名
  据了解,东莞市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7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5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7日至10月9日(节假日除外)。受理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7日。而在职教师则根据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人必须先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然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齐有关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各镇街宣教部门、松山湖科教局、市直属学校、市属有关单位均设有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须选择自身户口或人事关系所在镇街或学校及镇街宣教部门作为现场确认点。
  链接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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