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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现行黄标车提前淘汰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淘汰黄标车力度,会议决定调整现行黄标车提前淘汰政策,重新制定《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方案》,提出要通过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强制检测、日常抽检、环保限行、财政补贴及电子抓拍执法等手段倒逼黄标车退出。
变化1:补贴
补贴额度提高到0.5万元一3万元
补贴范围从营运黄标车扩大到财政供养以外的所有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公交黄标车、学生接送黄标车除外)。补贴额度从原来的0.35万元一1.8万元提高到0.5万元一3万元。
实施差别化补贴措施,分别制定了第一阶段(2015年6月31日前)和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补贴标准,第一阶段的补贴标准高于第二阶段。
变化2:限行
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
扩大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范围。2014年11月1日将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2015年1月1日起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2015年12月1日起全市实施限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并详细划分了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以及各镇(街、园区)的工作职责。
变化3:职责
强制报废一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
在保持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增加市交警支队与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约6万辆私家黄标车淘汰、2014年底按《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一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
据悉,2011年我市淘汰黄标车7513辆,2012年淘汰10924辆,2013年淘汰22798辆,2014年1至5月淘汰1059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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