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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政府官网了解到,东莞市交通局、海事局起草的《东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市镇(街道、园区)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渡口渡船纳入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保障渡口渡船安全经费的投入,并将本行政区域内义渡、半义渡的各项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社会公众如有建议和意见,可于3月3日前向东莞市法制局提交。
据了解,东莞境内东江流域的多个镇街之间,都存在轮渡渡运的服务,比如东城大王洲以及石碣之间来往的渡轮;还有两市之间的轮渡服务,如沙田前往广州番禺的虎门渡轮等,都是日常较为繁忙的渡口之一。
办法提出,日均渡运量超过300人次的渡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真实、准确地记录乘员数量及核查人、车、畜积载和开航条件等内容;日均渡运量300人次以下的渡口,渡船船员、渡工经培训后可以承担渡口工作人员职责。
此外,东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义渡、半义渡的各项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鼓励义渡半义渡以外的渡口运营人投保船舶保险,鼓励乘客投保意外伤害险。
【名词解释】
A.义渡,是指不收取乘客费用,免费提供渡运服务的渡口渡船。
B.半义渡,是指收取乘客部分费用,但渡运收入低于渡运成本的渡口渡船。
【意见提交通道】
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7年3月3日前向东莞市法制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登录东莞市法制局官网,通过网站上的“立法立规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邮政编码:523888);
3.传真:(0769)22831351;
4.电子邮箱:dgsfzj@126.com;
需要提醒的是,提交意见时一定要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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