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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为有规可循 哄抬房价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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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16:1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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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业人员也要建立诚信档案
  张曙表示,成立专家库就是为了将内部机制完善起来,通过行业自律、合同范本,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建立专家库以后,东莞市的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就初具规模了,但是我们仍然有差距,未来还将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等。
  张曙还介绍,中介行业要进一步健全自律准则,引导从业人员和单位合法经营,同时推动行业诚信。接下来,市房管局不但对中介企业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对从业人员也要建立诚信档案,并及时公布结果,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比如以前发生过卷款走人的从业人员,就要被拉入“黑名单”,失信严重的未来可能连乘飞机、坐高铁都不行。
  行业自律“七要”
  一、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二、要依规到房管部门备案;
  三、要培训执证上岗;
  四、公布真实的房源;
  五、提供诚信服务;
  六、合法合规收费;
  七、继续加大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级考试。
  行业自律“七不要”
  一、不做虚假广告宣传;
  二、不要参与哄抬房价;
  三、不要打骚扰电话;
  四、不要签阴阳合同;
  五、不伪造个人资质证书;
  六、不要偷税漏税;
  七、不要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特别是首付贷、违规贷款、非法的金融合同等。
  推广合同范本 减少交易纠纷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郑浩辉介绍,《管理办法》是由协会共同商讨的行业自律性的文件,相比之前更加完善,更具有明确的约束性和指导性,让买卖双方了解操作的流程。
  同时,《管理办法》的出台也有利于行业协会推广行业交易合同范本,为交易提供正确的引导方向,未来东莞二手房市场可以采用更规范的合同范本和交易流程,减少交易的纠纷发生。
  张曙认为,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还要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合作的机制,和房管局、工商、城管、住建、金融工作局等管理部门,主动建立合作协调机制,既要维护行业的权益,也要维护业主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对市场行为的舆论监督。(记者蒋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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