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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事聚焦] 东莞电商直购试点工作9月起实施 27个政府采购品目试点“电商直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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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16:3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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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按照省财政厅电商直购全省联动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我市电商直购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我市电商直购试点工作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纳入电商直购试点范围的采购项目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实施采购。
《通知》对试点品目及规模标准有明确规定。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不间断电源、磁盘阵列、A3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传真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电冰箱、照相机、摄像机、办公用纸、办公自动化设备耗材、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等27个品目纳入电商直购试点范围。
根据《通知》,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等4个品目,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金额未达到20万元的,可采用电商直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其他电商直购试点品目,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金额未达到200万的,应采用电商直购方式进行采购;纳入协议供货范围的,也可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
市财政局表示,将不定期对采购单位电商直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单位未按电商直购要求进行采购的、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的、无故拒绝或拖延支付货款的,市财政局将视情况予以公开相关信息、约谈或通报。
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网上商城系统,直接选择商品进行电子下单采购。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系统(http://dggp.dg.gov.cn/)填报电商直购采购计划,每条采购计划只能对应一个电商直购品目。采购计划备案通过后,将由系统实时推送至网上商城系统。
2、电子下单。采购单位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系统转入网上商城,选择需要执行电商直购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需求,根据各电商的商品价格、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等在网上商城自主选择商品后进行电子下单。
3、合同签订。采购单位和电商应按照电子订单确定的品牌、型号、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通过商城系统签订合同,采购单位、电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电商将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达采购单位。
4、供货、验收及评价。电商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采购单位供货,并由电商、商品厂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上门安装、调试等服务。采购单位应依照合同条款及时进行验收,并在商城系统中对电商进行评价。
5、货款支付。目前电商直购支持货到付款(只限公务卡结算)以及银行转账两种付款方式。
沙发
发表于 2016-9-28 16:37:56 | 只看该作者
超級精彩,我非常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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